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
 
关于建设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的意见
(2002年6月25日 文章来源:国家汉办教学处)

第二次全国对外汉语教学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的对外汉语教学事业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会议要求我们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增强时代的紧迫感和历史的责任感,努力开拓对外汉语教学事业的新局面。
根据我国对外汉语教学的实际情况,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决定,按照“保证重点,合理布局”的原则,五年内在国内分期分批地建设10个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现就基地建设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设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的目的
建设基地的目的是:保证重点,以点带面,通过基地的骨干、示范作用,全面促进和带动全国对外汉语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从而有力地加强对外汉语教学学科建设,推动全国对外汉语教学事业的发展,逐步建成一批在对外汉语教学方面有世界知名度的高等学校。
二、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的功能
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功能包括5个方面:外国留学生汉语教学基地,汉语教学科研基地,对外汉语教材编写基地,对外汉语教师培训基地,学术交流和对外合作交流基地。
1.在外国留学生汉语教学方面,基地应在办学方针、教学指导思想、教学管理体制、教学类型结构、课程设置、课堂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汉语测试等方面起示范和标杆作用。
2.在科学研究方面,基地应能承担各级各类对外汉语教学的重点和重大科研任务,在学科理论和与对外汉语教学有关的汉语本体研究中起组织和骨干作用。
3.在教材编写方面,应能承担和完成:(1)编写各种类型的对外汉语精品教材和教学辅导参考资料;(2)独立编写或与国外合作编写专门用于国外汉语学习的教材和学习参考书;(3)开发研制多媒体教材、网络教材等现代化教学课件;(4)创造条件进行对外汉语现代化远程教育。
4.在对外汉语教师培训方面,基地应能承担专、兼职对外汉语教师的培训任务;发挥对对外汉语教师进行教学观摩和交流、进修和研讨方面的中心作用;接受境外汉语教师专业培训和研修的任务;加强硕士点和博士点的建设,培养对外汉语教学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5.在对外交流与合作方面,为国外有关专家和学者进行专题研究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条件;为国外人士提供有关汉语教学和研究的咨询;与国外汉语教学单位及有关机构开展多方位的交流和合作。
在以上5个方面,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应该努力发展和发挥自身的特长,全面地或在某一个领域内走在全国的前列,起到拉动我国对外汉语教学整体水平的作用。
三、选点原则
根据基地建设的目的和基地应具有的性质和功能,从总体上看,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应该是办学条件好,管理体制顺,教学科研水平高并已有一定规模,在对外国人进行汉语教学、科学研究、教材编写和师资培训方面在国内外都有影响的教学单位。
因此,我们优先选择办学方向正确,达到一定的办学规模;拥有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的骨干教师队伍;具有完整的教学总体方案及其实施办法;已形成科学、系统并讲求效率的教学和管理模式;在国内外能起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对外汉语教学实体,作为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建设的对象。
四、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的主要条件:
1. 学校支持。申报单位所在的学校明确表示支持申报,同意申报条件并采取切实的措施以达到基地建设的基本要求。
2.系级以上的独立的教学、科研实体。该实体有足够数量的专职教师编制,有精干的行政管理干部和资料管理人员;能自主地安排教学科研工作、按照国家对外汉语教师资格标准聘任专兼职教学人员、制定内部分配政策。
3. 师资力量强。专职教师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书》获得者占有相当比例;专职教师有高级职称、有硕士、博士学位者比例适当;有严格而规范的教师上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的计划并能切实执行;有严格而规范的专兼职教师的聘用、培训、指导、管理、制度和办法。
4. 教学质量好。有完整而科学的教学总体计划和教学管理检查条例,并已纳入全校整体教学管理体系;有成熟有效的教学模式;有多层次、多式样或体现本校特色的教学类型,合理、齐全的课程、课型设置,配套的教材系列,服务于教学的语言实践活动;有完备而科学的教学评估办法,规范的成绩测试和水平测试标准。
5. 科研水平高。有学术带头人和合理的学术梯队;教学单位和教师个人有切实可行的科研计划;有接受相当于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实力,并承担和完成过类似课题。高级职称教学科研人员每人每年皆有论文发表,或主编、参与编写、撰著、翻译专著、教材、辞典、教学参考用书等正式出版物;本单位人员刊登在国家核心刊物上的学术论文每年应有一定数量,同时应有人员以论文入选而参加国内外对外汉语教学方面的学术会议。
6. 教材编写水平高、数量多。具有设计、编创各类对外汉语教材的实力,有相对稳定的教材研究和编创人员;有适合本单位教学的教材编写规划,并已正式出版了相当数量的对外汉语教材、教学参考书籍或工具书,所编教材有些已为其他教学单位所选用;已经开始研究和编制多媒体、网络汉语教学教材,并已初见成果。
7.学校能提供教学、学习和生活的良好条件。对外汉语教学单位拥有本单位专用的教学和办公用房,如教师办公室、教室、学生活动室等;拥有现代化教学设施,如视听室、多媒体教室、电脑室、国际互联网终端等;有设备比较齐全的留学生宿舍;拥有独立的专业图书资料室并有健全的图书使用制度,有比较齐全的对外汉语教学资料索引,满足教学、科研需要的专业图书藏书和音像资料;有开放式的书刊阅读场所。
申报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的参考条件:
1. 具有10年以上的对外汉语教学历史;最近每年学习汉语的外国留学生相对稳定,并具有相当数量;教学类型比较齐全,并具有自身特色;专兼职教师人数同学生人数的比例适当。
2. 管理体制合理、顺畅。申报机构须是系级以上的独立教学、科研实体,须有校级领导专人分管;机构本身具有学籍管理、教学组织、招生或参与招生的职能;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该机构跟学校教务、科研、外事、留学生生活管理和后勤保障等部门能相互配合、通力合作;学校能根据留学生教育的特点和要求,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保证对外汉语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
五、申报和评审。
1.申报和评审时间。从2001年至2005年,每年组织一次“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申报评审工作(具体申报办法由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2.申报程序。
⑴教育部部属学校,申报单位由学校推荐,直接向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⑵其他学校,申报单位由学校推荐,经所属部委教育司(局)或所在省、市教委(教育厅、局)签署意见,再向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⑶申报单位所在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申报条件推荐,履行必要的申报手续,填写《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申请评审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
3.评审。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由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评议,确定候选学校,报国家教育部审定批准。
六、基地建设的具体措施。
已获批准的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主管领导部门和所在学校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共同进行基地建设。
国家汉办及有关部门拨专款用于完善基地硬件设施,并根据基地所承担的任务进行经费投入;有目的地对基地的教师进行培养,形成梯队;有计划地通过让基地承担重大教学、科研项目,锻炼和培养基地的人才,提高基地的教学和学术水平,扩大基地的影响和知名度。
基地所在学校应根据国家用于硬件建设的款项做同比投入;为基地接受和完成国家项目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同时保证和监督基地提出的在教学、科研、师资、对外交流以及相关硬件和软件方面建设目标的实现。
基地要提出在教学、科研、师资、对外交流等工作以及相关的硬件、软件方面的建设步骤和目标,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主动承担国家在对外汉语教学方面的科研和教学任务;接受国家下达的或自主开发并完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对对外汉语教学有指导意义的重大项目,以此提高自身的教学科研水平并带动我国对外汉语教学学科的发展。
基地每5年制订一次五年建设规划报国家汉办批准后实施,并由国家汉办报教育部备案。基地每年10月份提出下一年度的建设计划和本年度的工作总结,报国家汉办备案。每年11月国家汉办对国家对基地的投入情况进行汇总,报教育部备案。
七、评估。
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建设评估标准》(另发)和申请单位自报的《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申请评审书》,结合五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对“基地”进行评估。评估工作采取“基地”自评和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五年规划执行期的中期和末期共举行两次。对不合格的“基地”由国家汉办提出书面警告,并停止下一期拨款,限期整改,整改期内仍不合格的,由国家汉办报教育部批准后取消“基地”资格。被取消“基地”资格的单位须退交国家已投经费总数的80%,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停止对其所有已立项目的帮助和支持。



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2年6月20日
相关文件:
关于建设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的意见
国家对外汉语教学基地申报评审办法
国家对外汉语教学领导小组办公室“十五”(2001-2005)科研规划课题指南
教育部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对外汉语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定办法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办法
“中国语言文化友谊奖”设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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